「性格決定命運」是被大多數人認同的人生定律, 因為好性格可以替自己創造生命的貴人, 為自己鋪設平順、幸運的未來。 然而, 好性格如何培養? 有幾分命定? 有幾分人為?
其實, 人們與生俱來的東西只有兩樣:一是先天體質, 以先天承接自父母雙方的基因為基礎, 後天母親懷胎時期的飲食作息為發展關鍵; 二是先天氣質, 以精神胚胎原始內涵和特質為基礎, 母親懷孕期間子宮內外環境為發展關鍵。而這兩樣先天的體質和氣質都受後天環境的影響, 都是可以靠後天環境來改變的。
如上一篇「觸覺不足的影響(二)」所提到, 感覺統合的第四層發展狀況是一個人性格形成的基礎, 如果前面三層感覺統合不順利, 尤其是2~3歲開始的第三層肌肉協調能力與運動企劃能力的統合沒有充分發展, 孩子後續探索環境及挑戰自我的勇氣將大受打擊, 同時影響到日後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; 而第四層的統合也因為第三層統合不完全, 跟著無法順利進行和完成, 孩子因此容易對自我產生懷疑、對外環境互動無所適從, 進而造成性格扭曲。而第四層的感覺統合就在六歲左右結束, 孩子在六歲左右有了性格的雛形, 這正印驗老一輩人講的「三歲看大, 七歲看老」的諺語。
因此, 我們可以知道: 性格的發展建立在身體智慧的發展基礎上, 身體智慧有被開發完全, 孩子對自己身體的掌控能力就強; 因為對自己身體的掌控能力強而自信心就高; 因為有高度的自信而產生探索環境、挑戰自我的勇氣; 因為勇於探索環境、挑戰自我, 所以身心得到更多的鍛煉和成長, 於是, 一個健康、快樂、自信又高能的孩子如是被養成。